须符合以下要素方能认定构成非法采购、运输及销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
第一,
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应为由国家依法实行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第二,在客观行为上违背了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实施了收购、运输和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违法活动;
第三,
犯罪主体必须是符合法定
刑事责任年纪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之人;
最后,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心理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法规,以食用为目的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