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土地承包协议尚未期满之际被依法征收时,其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在整个
承包期限之内,若耕地遭到政府的征收,应对承包人予以公正且合理的
赔偿;
其次,对于所征收的土地,应当依据其原始用途进行相应补偿;
最后,关于征收土地的
补偿金的收支情况必须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公开透明,从而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关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
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