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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在构成立场中的标准是这样界定的:
它在本质上侵犯了公共财物所有权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及其职务的廉洁性;
从客观方面来看,任何实施这一犯罪行为的人都需要借助其职位便利来非法剥夺或取得公私财产;
该罪的主体则通常是指那些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受托负责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人员;
而在主观状态上,必须具备故意心理才能构成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最新修订: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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