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违章专题 > 骑电瓶不戴头盔有哪些处罚

骑电瓶不戴头盔有哪些处罚

关于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所适用之法律法规及罚则在各地有所差别。
若以首都北京为例,该地府积极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正确配戴安全头盔;
特别是当电动自行车搭载12岁以下儿童时,更力劝家长为孩子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骑行电动车而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程度的罚款或警告处理,罚金金额界定在人民币10元至50元之间。《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最新修订:2024-06-0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