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
逃逸需承受如下严重后果:
第一项是必须负担的法定的
民事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依据事故责任的划定来确认其
赔偿义务,而若因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得到明确界定的,应由逃逸一方承担事故的全责;
其次,肇事后逃逸,未构成
犯罪行为时将受到来自于公安局交通
管制部门的惩罚,其
罚金幅度在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此外可能会面临为期十五天的
拘留处罚;
最后,若肇事者逃逸并在事故中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并且造成一人以上重伤的严重后果,这就构成了交通
肇事罪,逃逸方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而如果因为逃逸而导
致伤亡者死亡的话,将被处以至少七年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