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
法规,被判处
缓刑者的考察期自判决确立当日开始计算。这意味着,在裁决做出的那一刻,被告方可获得自由。然而,法庭在宣布对被告人实施缓刑之后,首先需要决定是否将
强制措施进行调整,比如转为
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方式,然后迅速地通知相关的公安部门。当公安部门接收到法院的决定后,他们应该无条件地办理释放手续,并出具相应的
释放证明文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