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分子往往通过拨打电话、利用互联网和发送短信的手段,要求不认识的人对其所持有的存款进行非法转账或汇款操作;
2、此类手段通常采用诸如
社保卡、
医保卡、银行卡消费、扣除年费、密码泄露以及有线电视欠费、电话欠费等名目;
3、部分犯罪分子会借用自身
信息泄露的说辞,声称已经被他人利用进行了
犯罪行为,于是提出给银行卡进行升级、验证诚信度或是提供所谓的安全账户等等,以此手段引诱受害者将资金转入到
犯罪嫌疑人事先设定好的账户中。当此类诈骗案件被依法
立案之后,
司法部门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展开深入的调查与取证工作,尤其是在涉及到追回账款这一关键环节时,司法部门将会遵循严格的
司法程序妥善处置,在对金钱财产确认无误后,便可采取适时履行举证义务的方式,将受害者应得的款项归还,具体情形需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裁决。鉴于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以及年轻人对于网络应用的热衷程度,在网络世界中存在着诸多风险与威胁,例如网络
欺诈行为就是其中之一。一旦遇到类似
网络诈骗的情况,追索被骗财物往往面临着极大的难度,主要原因便是难以收集到足够有力的
证据作为支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