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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后又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释放之后再度违法犯罪的情况,通常不再成为累犯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的罪犯,当其刑期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后的五年内,若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之罪行,则属于累犯性质;
理应对其予以严惩处理,但对于过失行为引发的犯罪以及未满十八岁青少年案件则依照特殊情形区别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最新修订: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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