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车位被他人非法占据的情况下,锁住对方的车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此举不仅妨碍了对方的财产利益,同时又是对业主自身权利的侵犯。因此,我们不能采取这种以
违法行为对抗违法行为的策略。在此类情况中,业主有权要求临时
停放车辆的车主立即撤离其所占用的车位,或是向对方索要适当的车位占用费,用以弥补自身因为车位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然而,若私人车位的业主以此为由,擅自扣押他人的车辆,便会构成对对方对车辆所拥有的
财产权益的侵害,从而构成
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