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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再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若罪犯在被赋予缓刑之后再行犯罪,则他们将不再视为累犯
依据我国《刑法》对累犯的相关法律条款,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之上的刑罚者,在其刑罚执行完毕或得到特赦后五年内再涉谋求判处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时,则被视为累犯。
在此情况下,应该施以更重的惩罚,但过失性犯罪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罪犯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最新修订: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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