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夜间产生了不可接受的干扰,您可向当地的环境保护机构提出投诉: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第一类生活区域的夜间噪声应低于50分贝,而第二
类别生活区域的夜间噪声则须低于65分贝;
若音量超出晚上10点直至次日清晨6点的时间段,便属于扰民现象,归入噪音污染范畴。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居住区范围内,户外允许噪声白天为50分贝,夜晚为40分贝。《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
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