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交警贴出的
违法停车告知单时,车主们需要明确认识到这并不等同于即将面临罚款的惩罚。
违停告知单仅仅作为告知和警示的用途存在,所以无需车主主动缴纳罚款。
真正需要车主留意并遵守相关
法规,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承担罚款责任的,关键在于停车告知书所载明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车主必须自收到罚款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前往指定的金融机构缴清罚款款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
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
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