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或企业实施的非法出口和进口核材料行为,根据其具体罪行轻重程度,有以下三种不同的
法定刑罚标准:首先,若
犯罪情节一般,即涉及的核材料数量相对较少并且所得利润亦不高,将被判处至少七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同时还要面临罚款或
没收财产的
刑责惩罚;
其次,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例如涉及到大量的核材料、运送途中发生
重大事故等,则应被判处为无期
徒刑,并且依法需要承担没收全部财产的
刑事责任;
最后,若涉案者的犯罪情节相对较为轻微,例如只有少量的核材料且所得金额微薄,则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有期徒刑,同样要有
罚金的附加惩罚措施。《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
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