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解读权利内涵层面看来,知识产权涵盖了人身权益以及财产权益两大部分。
其中,知识产权里所蕴含的人身权益具备了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者紧密相连且不可分割的独属性,如专有署名权、公开发表权、修订权等;
反观其财产权益部分,则是指依法享有知识产权之人因这些智力活动成果而获得收益或者其他物质方面益处的合法权益。
参照不同智力活动成果类别进行划分,知识产权大体可被划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以及发现权等几部分条目。
一般来说,传统知识产权主要集中体现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这三大类别上;
然而如今,随着时代不断演进,知识产权范围也得以逐步拓展,其中囊括了商业机密、数据库、传统艺术文化、计算机软件等多个领域,尽管有些分支仍存在着一定争议性。《著作权法》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