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学生的学籍已经被注销,则该学籍将无法进行恢复。
当学生需要转学时,必须携带本人迁移至本市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及原就读学校所开具的有效转学证明文件。
学籍的注销事宜将由教务处的学籍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向教育厅提交备案以及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工作。
对于已被注销学籍且已如实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了电子注册信息的学生而言,他们将失去恢复原有学籍的机会。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自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供学生本人查询,并将网站名称、网址告学生。网上公布的新生学籍信息内容为学校名称、姓名、性别、专业、层次、入学年月。学生以本人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进入网站查询学籍注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