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高空坠物专题 >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物业是否有责任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物业是否有责任

首先,物业机构作为提供付费车辆存储服务的受托方,或担任建筑设施管理者的角色时,若未能履行应有的安全防护职责,致使业主所拥有的车辆遭受高空坠落物体损害,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您与物业管理部门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并且难以确定实际侵权者身份,那么在您充分搜集相关证据之后,便可将物业公司以及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者列为共同被告,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最新修订:2024-05-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