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指在未来相当时间内,对于某一具体不动产所预期可能会取得或实现的权利,这种权利并非现时已经存在并切实获得的实物所有权或其他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并不等同于实际的不动产物权,它仅仅是一种对未来权益的预期或憧憬,只有通过完成产权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确立不动产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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