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涉及到的共同债务问题,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和解决:
首先,由二位婚姻当事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若双方能够达成协议来处理共同债务的事项,则按照该协议执行即可;
如协议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夫妻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夫妻在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夫妻之间以协议形式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