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诉讼纠纷,则当事人在启动起诉程序之前需先行撰写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方人数递交适量数量的起诉状副本。
以自然人身份参与的,需详细注明双方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纪、出生地以及现居住地);
而如果是以法人身份参与的,则需要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相关资料。
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应包含请求事项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结尾处需由当事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
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原告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能够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对于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情况,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用以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如借据、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