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准限制高消费并不一定意味着您已经成为失信人员;
然而,对于失信人员来说,他们必然会受到相应的高消费限制。
所谓
失信被执行人,即为那些未能依照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确定的责任履行义务,且符合"具备履行能力却不予履行"、"故意抵触执行"等法定条件的人士,这些人将由人
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至于限制高消费,这是指通过法律
法规或相关规定来约束和规范人们超越其自身正常消费水平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
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
当事人达成
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
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
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
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