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质审查的生效授权所需的时间期限为三年。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在收到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后,于自
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的三年内,对该项申请展开实质性的审查工作。
若在此期间内未发现任何导致驳回的合理理由,我们将会向申请人颁发
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进行登记与公告。
《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
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
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