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借条应当具备以下要素:
首先,借贷关系中的各方主体必须明确无误地表述出来。
针对个人借款行为,应该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包括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等重要细节尽可能地抄录于借条之上,同时,采用签字或捺指模的形式予以确认更为稳妥;
而对于企业或其他组织作为出借方的情况,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示权威性和真实性。
其次,借款金额的具体数值必须清晰明确,并且需要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标注,然后再用中文繁体字进行书写,以便于阅读和理解。
此外,借款的比例也需要明确标示为百分比、千分比或者万分比,以免产生误解。
第三,借条的内容必须表述清晰,避免出现歧义。
例如,还款期限必须明确规定,如果涉及到利息的约定,也应该在借条中明确写出,否则将被视为没有利息;
同样,如果存在违约金的约定,也应该在借条中明确写出。
最后,借条应该一式两份,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分别持有一份,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公平保障。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