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所缔结之借款合同具备进行公证的效力。
为了顺利完成借款合同的公证手续,当事人需向公证机关递交公证申请,同时还需提供如借款合同等各项公证所需的必要资料文件;
公证机构将会对当事人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给予细致的审核评估;
若经审查,当事人满足公证条件,公证机构将依法颁发具有法律效应的公证书。
另外,若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关于强制执行的协议,且该份借款合同已得到公证机关的公正认证,那么在合同期满之际,假如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义务的话,债权人便可无需通过诉讼程序,而是由当地人民法院的执行局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