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关键在于,前者是指应缴纳所得税,终因特定原因获得了减免,这是一种针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措施;
而后者则代表着这类收入并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其本身即无需缴纳税收。
不仅如此,两者所覆盖的范畴亦有所不同,例如免税收入涵盖的具体内容包括国债利息收入以及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而不征税收入囊括之处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