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首先,您需要提供已完成变更的《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与副本。
其次,是填写并由
公司法定
代表人本人签字后,再由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第三,请提供公司加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此份证明书应详细注明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以及委托期限。
此外,如果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最后,由主管部门(
出资人)依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任职证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
若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则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同时,法定代表人还需签署《
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
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