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在服刑期间并不能直接
申请假释,这主要是由监狱管理部门根据相关
法规和标准进行判断和提议的。
对于那些被判处在无期
徒刑以及
有期徒刑期间的犯人来说,只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
假释条件,那么监狱方面就有权根据对其表现的综合评估结果,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假释请求。
而法院方面则必须在接收到该请求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相应的审查与裁决工作;
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话,还可适当延期至一个半月左右。
《
监狱法》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对被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假释的罪犯,在
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
犯罪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
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