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妻子发现丈夫存在婚外情行为但尚未获取充足的证据时,依然有权利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诉,然而法官未必会批准离婚申请。
根据现行法律条文的规定,只要其中一方有离婚意愿,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
当法庭对离婚案进行审理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时,才会裁决离婚许可。
换句话说,倘若女方并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由于丈夫的婚外情导致了夫妻感情的彻底破裂,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不会批准离婚申请,而是建议双方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