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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和容留吸毒怎样判刑

在贩售毒品之后,涉案吸毒者如若在贩售毒品者家中吸食毒品,则贩售毒品者将同时触犯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两宗罪名,必须依法予以数罪并罚
对于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行为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相应罚金
至于贩卖毒品的具体量刑标准,则需依据毒品种类及其数量进行判断。
相关法律条款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最新修订: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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