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各自拥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户口,也就是每个人将会有自己的户口簿。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您需要携带户口簿前往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处,那里的工作人员将会为您填写一份
户口迁移证,并将您的原有户口从当地的户籍档案中予以注销。
在此之后,您只需携带户口迁移证前往您希望落户的地点的派出所户籍处进行落户手续办理,例如,如果您能够提供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那么就可以将户口
迁回到您所在的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