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拖欠款项不归还的
起诉所需支付的
诉讼费用,其具体数额需依据借款总额加以确定。
民事案件可大致划分为财产案件与非财产案件两大
类别。
其中,财产案件主要以
诉讼请求所涉及的金额或价值为基准,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诉讼费用。
通常情况下,拖欠款项未偿付的
纠纷均被纳入财产案件范畴进行审理。
财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并累加缴纳:
1.若诉讼请求所涉金额在1万元以内,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
2.若诉讼请求所涉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例缴纳;
3.若诉讼请求所涉金额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的比例缴纳;
4.若诉讼请求所涉金额介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
5.若诉讼请求所涉金额介于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缴纳。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