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行为人未满十八岁但年满十六周岁时,其参与的
聚众斗殴活动仍可能被判定为
犯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应承担
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若触犯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特定罪行,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