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唯一可采取的策略便是寻求与银行进行和解,协商制定出适合双方的还款方案,否则,仅仅是每个月支付一小部分款项,银行并不认可这属于偿还行为,关于此,我需要向您明确,当持卡人发生
逾期现象后,银行将会将客户事务交由第三方催债机构负责处理,这些第三方必定会用尽各种手段来追讨
债务,包括拨打至您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等处的
催款电话等,其根本宗旨在于要求您能够一次性结清所有欠款,因为在您已经存在逾期记录的前提下,已经失去了银行的信任,因此必须执行一次性全额偿付,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努力寻找银行,试图与对方达成
还款协议,约定
分期还款的时间表以及相关手续费、利息等等,只要银行同意该协议并当面签署协议,那您便有机会依照约定逐步偿还欠款,否则的话,催债公司可能很快就会将相关情况上报给银行,银行很可能会因此直接对持卡人提
起诉讼,目前您最紧迫的任务应当是设法寻求银行的谅解,与之达成合作共识。《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