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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什么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什么
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其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2024-05-05 12:00:02 已帮助13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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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所需条件有什么
1.合并各参与方将进行注销程序,从而创建一家全新的公司法人主体;


2.至少发布三期关于本次合并的公告至相关报刊媒体,并且此项工作应从首次公告之日开始计算并持续90日之久;


3.合并各参与方必须对其所承担的债务进行清偿,同时也需为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4.得合并各方按照规定提交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等详细材料;


5.完成相关的合并协议的制定与签署流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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