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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
2024-05-04 11:05:15 已帮助24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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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这一概念,顾名思义,就是要求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作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您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披露与您所欲投保之保险标的相关的关键信息,力求使保险公司能够全面且精确地掌握这些重要因素,唯有如此,幸能使保险公司得以深入理解并对风险状况进行准确分析和评估,进而就决策问题作出恰当决定,即是否提供保险保障以及在何种约定条件下提供保险保障。
从狭义上讲,"如实告知义务"融入于我国所制定的《保险法》之中,其其实质不仅是一种规范体系,更被解读为一种通知及阐明法律责任的义务。《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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