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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生效后可否再撤销

债权债务的转让协议具有可撤销性。
所谓债权转让,通常被定义为债权让与这一行为。
具体来说,债权转让,亦称为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其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法律行为
这种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发生变更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并不改变债的实质内容,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相应的变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最新修订: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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