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的转让协议具有
可撤销性。
所谓
债权转让,通常被定义为债权让与这一行为。
具体来说,债权转让,亦称为债权让与,是指
债权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其所拥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
法律行为。
这种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发生变更的一种表现形式,它并不改变债的实质内容,而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对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相应的变更。《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
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