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购物时不慎购买到过保质期或变质的商品,且经调查核实时证明事实的确如此,依据新修订的《
食品安全法》节中具体规定,您有权依规采取必要措施进
行权益维护和索赔。
您可于当时立即责令商家将商品作退换处理,若问题后果较为严重,造成了较大程度的
经济损失,您进一步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商家追偿
赔偿。
除了向商家索求经济损失的赔偿外,若您因该问题遭受了实质性损害,您还有权向商家请求获得购买商品价格十倍的
赔偿金或者相对应的
赔偿金额的三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
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