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明文规定,
信用卡诈骗所涉及到的最低
刑事惩戒金额为人民币五千元整。
在此基础上,诈骗
涉案金额越大者,其所面临的惩罚也将更为严苛。
具体的罪行
量刑分别如下:
若
诈骗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之间,
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承担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
罚金;
若诈骗金额超过二万元但未达到五十万元,犯罪嫌疑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而对于诈骗金额超过五十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
处罚。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公众,在使用
信用卡时务必保持理性和适度原则,并且必须按时足额偿还欠款,否则,一旦出现
逾期情况,不仅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更可能导致
触犯法律法规,从而面临牢狱之灾。
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
诈骗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恶意
透支信用卡进行诈骗(占比高达81.1%),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占比16.8%),使用
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占比1.2%),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占比0.8%)以及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占比0.1%)。《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