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免除
债务所具备的四个显著特征:
第一,免除是无需任何原因或依据的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免除是一种无
对价的、无私利性的行为;
第三,免除是一种没有特定格式要求的行为;
最后,免除实质上是一种对
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加以处分的
法律行为。
此外,债权人有权选择免除
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一旦作出这样的选择,原已存在的
债权债务关系将会部分或全部予以解除,除非在合理期限内债务人对此明确表示反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