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这项措施的具体实施者为公安机关,同时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也拥有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的权利。
在决定进行取保候审时,必须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量的
保证金。
在接到此类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负责此案的司法机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
一旦得到了司法机构的批准,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便会迅速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将被取保候审人员释放。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是一种免除
处罚的方式,对于符合审判条件的案件,仍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同时,取保候审也是
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时不对其进行
拘役的处理办法,它不会干扰到案件正常的审理过程。
并且,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来承担。《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
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