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在
犯罪构成中要求主观方面具有明确且非法的占为己有的意图,而其
犯罪动机主要是为了对公共或
私人财产进行非法霸占。
抢夺罪之具体定义为:
一种罪犯以非法地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通过趁人不备、不加防备的方式,公开并且无顾忌地掠夺
数额较大的公共或个人资产的
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携带
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