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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里取保候审可以办理两次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次数并无明确规定,若满足相关法定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进行多次申请。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于那些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拘留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通过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从而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新修订: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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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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