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谨记,
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若让他人擅自利用并
拖欠还款事宜,银行方面将采取协调方式进行
追讨。
原因在于,在信用卡申请表内已印有你的姓名作为标识。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首先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清偿这笔
债务。
因为一旦欠负银行款项,可能会带来诸多困扰,像接连不断的电话催缴以及银行人员可能登门拜访,以确保事情得到妥善处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超过40,000元的欠款并非小数额,涉及到信用记录的污点以及长久
逾期可能产生的利滚利现象。
尽管朋友之间的借贷不会涉及利息及信用状况等问题,但仍需认真思考如何合理安排还款计划。
关于朋友的那部分借款,您可选择向法院提出民事诉求或协议解决偿还方案。《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