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面临房屋
拆迁而尚有未偿还的贷款
债务,您可选择以下两种途径进行处理:
首先,您可以考虑选择回迁安置解决方案。
此种方式要求您在房屋拆迁期间继续履行原本的贷款义务直至获得新的住房
产权证为止。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以现金形式支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及利息。
举例而言,假设您现在花费了50万元购入一栋二手房产并申请了20万元的
按揭贷款。
倘若在未来三年之内发生了房屋拆迁事件,此时该住宅的市场价值已升至70万元。
在此期间,您已经累计偿还了6万元的贷款本息,剩余待偿金额为14万元。
那么,您最终能够得到的款项将包括:
70万元的房屋市场价值减去14万元的贷款余额,即56万元。《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