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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诈骗罪,有没有法律依据

诈骗罪,又称欺诈罪或蒙骗罪,乃针对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之手法,骗取数额较大之公私财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诈骗罪并非针对获取他种非法权益而展开,其侵害客体亦须排除金融机构所发放的贷款。
这是因为在现行刑法中,第193条已针对贷款诈骗罪作出特别规定。
就北京市而言,有关诈骗罪的犯罪金额,认定标准划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等级,具体为:
人民币3000元以上视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视为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则被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数额虽为认定侵犯财产犯罪的关键要素,却非唯一依据。
除了根据侵犯财产的数额外,还需结合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以及诈骗罪嫌疑人员的认罪态度与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从而确保对案件的准确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
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新修订: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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