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共同犯罪中的首要罪犯或其他
主犯,应依照其实际参与或组织策划的共同
盗窃行为的
涉案金额进行
定罪量刑。
2.对于
共犯中承担从属地位的
犯罪者,应当根据他们所参与的共同盗窃行为的涉案金额,在法定的
量刑幅度范围内进行量刑决策。
具体而言,此类
从犯可以获得从轻、减轻乃至免除
处罚的宽大处理。
对于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起点的犯罪人员,如果在两年之内有过三次盗窃记录,或者存在
入室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恶劣情节,可以将量刑起点设定为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而对于涉案金额达到巨大起点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人员,则可以将量刑起点设定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之间。
当然,对于依法应当判处无期
徒刑的犯罪人员,此规定并不适用。
此外,所有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
对于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
在犯下盗窃罪行之后,对于盗窃的违法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也应当责令退赔、返还。《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