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免除特定部分
债务时,该债务部分宣告消失;
而当其决定免除全部债务时,则所有债务都将彻底消除。
如此一来,债权人便自动放弃了自身对
债务人的债权权益,债权因此而被依法终结。
在此过程中伴随着债权效力产生的
担保权益、利息收益、
违约金索偿权等附属权利亦同时失去效力。
需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债务的免除均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
部分
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
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