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必积极进行
债务催讨。
债务人需于未来的三年时间内,以高度的责任感及严谨的态度实施
债务追讨工作。
征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发出律师函件。
收集并整理所有与
债权债务关系有关的
证据材料,如原始
借条、
借款协议、
欠条、收据、电子邮件往来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在提
起诉讼之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诉前保全。
一旦具备了充分的证据,便可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在
胜诉后,应尽快
申请强制执行。
若债务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则有可能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对其信用产生负面影响,进而促使其主动偿还债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