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备以下三种情况者,皆可申请办理户籍
迁回原籍手续:
1.已婚
离异人士在经过一年的等待期之后,可参照子女投靠父母的规定进行户口转移。
具体而言,若原户口为本市农村地区所迁出,因
离婚导致个人无法享有合法及稳定的住宅,而与父母实际共
同居住生活的情况,以及离婚已经超过一年的此类人群,均可申请将户口从本市或异地迁回到现在的父母家中。
在完全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所需的申报材料后,申请人可交由落户所在地的派出所即时受理,并上报至所属的公安分局。
自受理当日算起,预计15个工作交易周期内即可办理完毕。
2.
退休人员如欲返回原籍,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政策条件。
首先,他们需要在原籍拥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并在此居住;
其次,原户口若是本市农村地区迁出者。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便能够从市外或者本市迁移到原籍并且落户,一旦申报材料完备无误,则由落户所在地的派出所立即予以受理,并发送至所属的公安分局。
同样,预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事宜。
3.对于无住房亦无固定职业的人员而言,如果在原籍拥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并实际入住,那么他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便可以进行整户迁移。
但需注意的是,此类情况下,申请人及随迁者须
保证没有在市区拥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且当前也没有固定职业。
在满足所有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即能将户口从原籍迁往市区并落户。
一旦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在首次接受之日起,预计15个工作日内即可完以下各项处理程序。《济南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调整完善
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夫妻、父母与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公婆与儿媳或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投靠迁移,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可凭下列手续办理:
⑴被投靠人申请(需经被投靠人、投靠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⑵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
身份证;
⑶
结婚证;
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⑸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已记载
家庭成员关系的除外)。
由长清区、章丘区迁往其他五区,以及市区范围
内迁往农村地区限“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