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已纳入
刑法范畴,
情节严重时将被判定构成侵占罪。
所谓侵占罪,是指以
盗窃、诈骗、哄抢等非法手段占据他人所交付由己方保管的财产、遗忘之物或掩埋物品后,拒绝归还原主,且
数额较大的行为。
此罪的加害人必须是任何年满十六岁且具备
判刑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层面上,罪犯必须主动意识到这是他人交付其保存的财物、遗落物或是掩埋物,但仍秘密地占为己有。《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