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到诈骗事件的罪犯,若无力承担法律责任而无法全额退还涉案
赃款,则在定罪
判刑时将无法获得适当减轻。
然而,如若
诈骗犯能够主动承认其
犯罪行为并在判决颁布之前积极地采取措施退还赃款或
赔偿受害者损失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他们对自身行为的悔过和改善。
因此,人民检察院可能会根据赃款金额大小及其他
犯罪细节,决定是否准予不
起诉,甚至减免
刑事处罚。
与此同时,即便罪犯因经济困境无法退赃,受害者仍有权依法向法院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试图维护自己
被诈骗财物的权益。《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
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
责令退赔;对
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
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